【關於陳榮芳案—秘書長聲明】
關於陳榮芳對吳女性騷擾一案,請容我簡述如下:
2017年5月底,性騷擾事件發生後,經知情人士通報黨中央,本黨(當時是政團)立即進行調查,而後決議對陳榮芳進行「停權」的懲處,陳因此失去團籍(亦無黨籍的可能)。
2018年9月,司法判決陳榮芳有罪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這兩年來,許多朋友對此事件仍有疑慮。我以台灣基進祕書長的身份說明,也避免以下兩個與事實不符的資訊一再傳播:
1.陳榮芳是基進黨的金主?
2.基進黨包庇陳榮芳?
事實上,陳榮芳從來就不是基進黨的金主,基進黨對他也無此期待。據傳陳榮芳面對法院判決本案的12萬罰金,尚需向他人借貸繳付,如何有財力成為一個政黨的金主?
至於本黨是否包庇陳榮芳?我們在接獲通報的一個月內即完成調查與懲處:將陳榮芳停權。而這個停權的懲處,直接導致陳榮芳失去團籍(黨籍)。
政黨不具備司法權,以本黨與陳榮芳的關係,我們所能進行的最重懲處,就是解除雙方關係 — 2017年6月之後,陳榮芳從此喪失團籍(黨籍)。
本黨對陳榮芳不僅無絲毫包庇,甚至鼓勵吳女對陳提告,並在警方表示陳榮芳與本黨無法律上的從屬關係後,仍主動提供黨內調查報告以協助司法的進行。
但是很遺憾,我們也有不夠專業與周延之處(例如性平調查小組的組成缺乏外界專業人士),其中的疏失與錯誤導致吳女產生二度傷害之感。
經由本案,我們自省在性別意識上的不足,包括制度與黨內教育,所以進行以下措施:
1. 今年三月起,請性平專家、長期為性平努力之協會團體的講師、以及性平專家成令方教授,到黨內對北中南黨員進行性平教育。
2. 改善性平事件的處理流程。
3. 將性平教育納入黨章,黨員有義務每兩年接受一期的性別教育課程。
4. 對性平事件採取零容忍政策,例如處分公開性別歧視言論不願改進的黨員。
5. 未來將常設性別平等委員會(待黨員大會通過)。
6. 祕書長代表全黨向吳小姐誠摯道歉。
在一步步往國會邁進的同時,我們始終牢記過去的疏失與錯誤,始終牢記舊夥伴所感受的二度傷害。上述黨內改革,只是反省的起步;我們還會更積極地透過長年投入性別運動的成令方,在下一屆國會致力於「性別平權」的議題,一如我們長年為「台灣獨立」所做的努力。
台灣基進秘書長陳信諭 2019.12.27